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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王幼璋副院长到我院检查指导工作

 

2007-08-02

       

   

    8月1日,省高院王幼璋副院长一行到我院检查指导委托鉴定、拍卖工作。王副院长视察了我院的司法鉴定室,查看了工作台帐,听取了工作汇报,并详细询问了我院委托鉴定、拍卖的具体操作程序。王副院长认为我院工作做得不错,领导重视,措施落实,制度规范,效果较好。
    王副院长特别关注如何确保委托鉴定、拍卖工作的公正性,确保委托鉴定、拍卖工作人员不出问题。王副院长指出,我们现在委托鉴定、拍卖工作,是参照国外的模式。但是,国外的鉴定机构因为有信用体系做保障,从长远利益出发,一般比较重视公正性,而我国目前还不具备这个条件。因此,我们就需要着重研究如何制定制度去规范、引导这些中介机构,如何处理好法院与这些机构的关系。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确立我们是没有权力的,只是服务者的观念,这样就能在确保公正的环境下开展这项工作,就能在法院与中介机构之间建立起隔离带,这是保护我们同志的最好的办法。省高院决定拍卖委托工作分离,主要就是为了实现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出现问题。
    最后,王副院长希望我院进一步完善制度,总结经验,为全省其他法院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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