恃权与人交易 亏本贱卖自己
——原永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张晓文徇私枉法、受贿案

   

                                      

    

    张晓文,男,1968年1月出生,大专文化,原系永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因涉嫌受贿于2003年8月21日刑事拘留,9月4日被逮捕;12月22日经永康市人民法院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受贿张晓文参加公安工作后,先后在派出所、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工作,主办过不少赌博、卖淫嫖娼案件,办案中,只要发现有“钱”可图,他从不放过卖人情、谋私利的机会。2001年4月,永康某宾馆老板李某因涉嫌在一起重伤案件中作伪证,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取保假审。李某为逃避打击,通过关系请到案件侦办人张晓文吃饭,席间李递给张晓文一个装有永康某商厦价值1000元购物卡的信封,张晓文假意客气了一番后笑纳了。不日,张晓文驾车看到路上行走的李某,主动打招呼邀其上车,途中,李某又向张晓文提起伪证案件的事情,并从包里拿出20000元人民币给张晓文,要求其今后多加关照,张稍加推辞便收下了。2002年5月中旬,张晓文在办理一起赌博案时,发现私营企业主裘某、董某等人有赌博行为,便通过熟人打电话给裘某等人,要他们主动到治安大队交待。一日晚饭后,张晓文在办公室独自分别给他们作了笔录,却不予以处罚。2003年1月28日,张打电话给胡某和裘某,告诉他们自己要搬新居,这几个人心领神会,送上了25000元的厚礼。
    经永康市人民法院认定,2000年12月至2003年5月,张晓文利用民警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14次,共计价值59900元。
    徇私枉法:1999年底,张晓文的朋友程金妙从金华购得一叠假美元,同年12月8日,程将其中78张假美元交给时为永康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古丽中队侦查员的张晓文,商议如何处置。张晓文明知程的行为涉嫌假币犯罪,却为了“哥们义气”,擅自将其列为刑事特情,对收下的78张假美元也不作扣押登记,使程金妙得以逃脱法律惩罚。2000年3月18日,程金妙被永康市公安局抓捕归案。78张假美元在程捕后的8月23日,经局领导质询,张晓文才拿出来交给办案人员。
    张晓文以民警执法办案之权,与他人进行权钱交易,得到的金钱充其量不到6万元,而失去的是公职及由此带来的稳定收入、优厚待遇、身份名誉和前途远景,谁都明白,他做的是“亏本生意”。身陷囹圄的张晓文悔恨万分,其家人深感痛惜,同事为之扼腕。叹息之余,让我们来剖析他从一名人民警察堕落成阶下囚的原因。
    一、放松学习,利欲熏心。张晓文1995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公安机关工作,其后的一段时间,他积极肯干,也曾有过不错的业绩。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渐渐地放松了政治学习,丧失了理想信念,放弃了对事业的更高追求,放纵了自己私欲。他想得最多的是如何赚钱,于是,萌生了借助警察身份和手中权力同违法人员作权钱交易、谋取不义之财的恶念。对金钱的贪婪驱使他为获取个人利益而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一步步走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
    二、交友不慎,放弃原则。改革开放以来,永康以五金产业为龙头的民营经济发展迅猛,一些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为了求生存、谋发展,千方百计地在公安等党政机关寻找关系、物色靠山,一些不法分子甚至不择手段地拉拢、腐蚀干部、民警、张晓文就是在这样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成了金钱的“俘虏”。张晓文滥交朋友,与一批不法“大款”称兄道弟,在他们面前吹牛许诺,为了朋友“义气”,放弃立场和原则,甚至用法律作交易。张晓文本想从这些狐朋狗友的身上捞取好处,却不想反成了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事实证明,张晓文已被贪欲所支配,被“哥们义气”所麻醉,什么党纪国法,什么警纪条规,统统可以抛开不顾,以至毁在“哥们义气”上,被贪欲所葬送。    

    三、教育失效,监督不力。张晓文走上犯罪道路,固然是他一人思想品质蜕化,法律观念淡薄,盲目追求金钱的结果,但也暴露出组织上管理不严、教育失效,对权力制约监督不力的漏洞。张晓文社会交往复杂,行为出轨,群众早有议论。何况张晓文受贿作案次数多、时间长,还有生活作风、赌博等方面的违纪问题,组织上居然没有丝毫察觉。如果组织上及时予以提醒、教育并加强监督,张晓文或许不会发展到这一步。可见,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存在着严惩的疏忽和失控。建立和健全切实可行的民警教育和内外监督制约机制,遏制权力逆向运行,张晓文一案的教训无疑给了我们一个极为深刻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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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