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十六大精神
不断开创法院改革和建设新局面



戴 龙 军


 党的十六次代表大会,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总结了党的十五大以来的工作,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取得的基本经验,对新世纪新阶段全面推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作出了战略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当前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人民法院要积极行动起来,真正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六大精神的高潮,要坚持以十六大精神统揽法院工作全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法院工作实践,振奋精神,与时俱进,不断开创人民法院改革和建设的新局面。
  要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不断开创法院改革和建设新局面,必须做到:
  一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宗旨意识,坚持"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主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搞好服务。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转变思想,更新观念,使我们的思想和意识紧跟时代步伐,努力做好各项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提高办案效率,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要坚持以改革总揽全局,把改革作为推进法院工作和建设的强大动力。我们要以改革的观念审视法院改革,以改革的精神推进法院建设,根据新的社会形势下法院工作和审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借鉴中外司法改革的经验,进一步加快体制和制度创新的步伐,积极探索和实践人民法院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审判方式、执行体制和监督机制等方面的改革,特别是要按照十六大关于加快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改革力度,强化改革措施,逐步建立起符合审判工作特点的管理机制,努力建设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的现代国家审判机关。
  三要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大力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要按照法官法的要求,切实加强各极法院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并严格法官的职业准入,强化法官的职业意识,培养法官的职业道德,提高法官的职业技能,遵守法官的职业礼仪,树立法官的职业形象。要进一步增强法官教育和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改革法院人事制度,逐步形成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和管理机制,努力造就一支专家型的职业化法官队伍,为人民法院工作和建设的快速发展扎下坚实的组织基础。
工作中,要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 审判执行工作要有新举措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求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要开创新局面,也要有新举措。
  创新是开创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新局面的不竭动力。但创新要切忌搞形式主义,切忌单纯为了创新而创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各地各部门都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实现这个目标。对于人民法院来说,审判执行工作的创新要紧紧围绕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世纪主题来进行,必须放到推动当代中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中去考察,放到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奋斗中去考察。惟有如此,才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才能推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
  (一)审判工作要有新举措必须处理好的关系
  一是必须与时俱进,把握审判工作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人民法院对于一切妨碍审判工作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对于一切有违审判工作规律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对于一切影响"公正与效率实现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在积极探索审判工作新举措的同时,必须把握好创新与继承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要善于借鉴、继承一切行之有效的优良司法传统。没有继承,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就可能脱离国情,就会丢掉根本,更高层次的创新也就无从谈起。
  二是必须正确处理审判工作与法院改革、队伍建设之间的关系。在"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下,审判工作是中心,改革是动力,队伍是关键。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建立公正高效的审判机制和司法体制,是推动审判工作不断发展的动力。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法官职业化进程,是推动审判工作不断发展的保障。
  三是必须正确处理审判工作与物质建设之间的关系。先进的物质装备和办公设施现代化是推动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的必备条件。人民法院在努力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同时,要大力加强审判法庭建设,改善办公条件,为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二)执行工作要有新举措必须要有新的认识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谈到加强司法工作时,特别要求"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解决执行难问题,"要有新举措"。执行工作要有新举措,必须要有新的认识。
  首先,要对工作基本状况,特别是对存在问题有全面认识。只有站在新的起点上观察问题、认识问题,才有助于解决问题。多年来,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成绩巨大,但问题依然不少。比较突出的是执行效率不高、工作不规范,案件久拖不执或执行周期过长,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这些问题不仅困扰着执行工作,也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严重损害了国家法制的权威,影响我们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这样的认识是我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基点。
  其次,要充分认识各项工作运行的基本规律以及形成问题的症结。就执行工作而言,执行权过于集中、执行不公开、执行不规范、缺乏监督制约机制、管理不到位是造成执行问题的症结所在。那么,改革执行机制,规范执行管理,加强对执行权的监督,就是我们彻底走出执行困境的必然出路。这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核心所在。
  同时,工作中的新举措必须形成环环相扣的局面,一切围绕解决问题,取得成效来展开。多年来,一些法院为解决执行难问题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但由于措施本身不配套,各项措施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这些措施作用的最大发挥。其结果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或许一时有效,但终究不能持久。
  因此,工作中,我们不仅要全面把握新情况,更要善于认识和分析新情况,把问题想得更复杂一些,把困难想得更多一些,把眼界放得更宽一些,把措施订得更细一些,扎扎实实,方能求得真效。
  二、改革要有新突破
  继党的十五大确定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提出"推进司法改革"的战备任务之后,十六大进一步提出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并对司法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具体任务及准确定位提出了要求,为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和发展空间。
  就人民法院来说,改革是冲破困难取得发展的希望和出路所在,这已成为上下一心的共识。上世纪末以来,尤其是《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出台以后,各地人民法院的改革呈现出千帆竞发、异彩纷呈的生动局面,并渐次统一到运转有序、协调发展、纵深推进的健康轨道,而且在各个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是,真正涉及司法体制等方面的深层次改革,距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完善司法机关的任务还有较大差距。我国现行法院制度还存在着司法权力地方化、审判活动行政化以及法官职业大众化等三个方面的问题,还要对法院体制、人财物管理、审判制度、行政管理、诉讼程序、执行体制、司法监督以及法官制度等方面,大力采取改革措施。而人民法院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革故鼎新,与时俱进,继续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而努力,就必须寻找新的着力点和突破口,需要拓宽新思路,实现新突破。
  一要认真把握十六大确立的司法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定位。十六大报告提出,"社会主义司法体制必须保障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这是我们改革的方向和要求;也是我们推行司法改革的价值取向。实现公平和正义,这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个永恒命题,也是人民司法工作的生命与灵魂,也与我们党的崇高理想与根本宗旨一脉相承。随着司法体制改革,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的条件必将越来越好,要求也会越来越高。
  二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可靠保障,司法体制改革必须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政治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大局,必须有利于加强对司法工作的领导,这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是雷打不动的原则;同时,改革必须符合宪法、法律的要求,必须符合司法工作本身因有的特殊性和规律性。决不允许不顾法律规定和审判规律去搞什么"新思维"、"新机制";改革应采用严谨的态度,抓住机遇,适时而进。
  三要认真总结经验。一方面,人民法院在改革过程中的经验教训,都是一笔宝贵的历史财富;另一方面,人民法院的改革是一项持续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呈现着适当推进的良好态势。许多历史上已经证明行之有效的好制度、好传统,都是新思路、新突破的着力点和出发点,不能轻易废弃。当前,尤其要认真总结《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实施以来所积累的宝贵经验,加强调查研究,从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的政治高度出发,从依法治国的实际出发,从加入世贸组织后将会遇到的情况出发,认清新形势,明确新任务,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而努力。
  三、队伍建设要瞄准法官职业化
  法官职业化是法治国家重要标志和惟一选择,也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对法院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
  (一)队伍建设瞄准法官职业化,除了要求我们有开阔的视野,善于学习借鉴国外有益的经验外,要着重抓好两项工作。
  一要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解决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不断提高法官的政治思想素质,增强法官的抗干扰能力和抗腐蚀能力。这是使我国法官职业化进程不断前行的保证。新时期的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不能拘泥于固有的条条框框,而应当有所创新,有所突破。要着眼于培养法官的职业意识、职业道德和职业尊崇感,提升职业的神圣感和使命感。要增强法官的独立审判意识和中立意识,不受外界的影响和干扰独立裁判。增强法官的平等意识,坚持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通过细致而富有成效的工作,让法官胸怀大局,自觉地把审判工作置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中去考虑,从而减少工作的盲目性,提高审判工作效率。
  二要加强法官的教育培训工作。要为法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供良好的师资力量和基础设施,从制度上保障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使教育培训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以不断提高现有法官的不平。同时,要通过教育培训工作使法官养成自觉学习、勤于钻研理论知识的习惯。在这方面,法院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出表率,要勤于学习,善于学习,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学习,带出学习的院风,使审判工作及各项工作形成高效率。要通过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提高法官的职业技能,提高法官法律适用和准确裁判案件的业务水平,使每一位法官都成为相关审判领域的专才。
  我们必须瞄准法官职业化这个队伍建设的目标不放松,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队伍,才能切实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把人民法院的各项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当然,法官职业化建设是一项宏伟的系统工程,涉及层面之深度和广度,是法院以往改革前所未遇的,我们不要以为能一蹴而就。但我们更应看到,法官职业化是我国法院改革到一定程度后不得不作出的必然选择,虽然这条道路充满了艰难,我们必须坚定地走下去。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在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因此,法治的社会环境正在逐渐养成,我们对法官职业化建设要坚定的信念。
  (二)在法官职业化建设中,领导班子要勇挑时代重担。
  党的十六大报告要求在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的进程中,领导干部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要做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表率,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对于人民法院来讲,一个奋发有为、积极进取、勇于担当时代重任的领导班子,是事业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重要保障。
  1.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实践"三个代表"的表率。"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正确的方向,法官干部要善于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以此来指导法院的各项工作;要善于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照自己,以此来改进法院的各项工作。方向明,方可动力足;动力足,才能事业兴。只有掌握了"三个代表"这一强大的理论武器,才能确保人民法院在追求公正与效率的进程中高歌猛进。
  2.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与时俱进,就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环境在改变,这就必然要求在工作中学会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分析和解决问题,在发展中发现客观规律,把握客观规律,运用客观规律,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坚持用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视自己,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法院领导必须善于把握并跟踪时代发展的脉搏,发扬开拓创新的精神,以适应发展的需要;必须既善于总结成功的经验,又善于记取失误的教训;既善于带领大家前进,又善于从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获得前进动力。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发展有新思路,改革有新突破,开放有新局面,各项工作有新举措。
  3.领导干部必须肯于学习、善于学习,不停地充电。我们正处于知识经济的时代,倡导建立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已成为不可阻挡的世界潮流。而对这一潮流,法院干部应该有一种清醒的认识和积极的态度。而且,审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极高的专业素养和深厚的知识背景,需要应对纷繁芜杂的现实环境。这就要求法院领导要肯学、好学,培养扎实的学风,以适用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要学会在实践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要学会以宽广的眼界和深邃的思想来解决审判工作中的各种新问题。
  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应该是一个团结一心、共同奋进的群体。建设一个好班子,需要班子成员具有大局意识、奉献意识。只有这样,大家才能拧成一股绳,才能取长补短、携手共进,才能成功克服前进途中的各种困难。我们法院的领导班子要积极贯彻十六大精神,勇于挑起时代赋予的历史重担,以战略家的眼光,以政治家的责任感,以对法律的忠诚,以对公正与效率的孜孜追求,挺立改革的潮头,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带领大家为审判事业的美好未来,为人民法院世纪主题的实现,为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而奋斗。 (该文刊发于《宁波法院调研》2003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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