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以德治国"思想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从政道德建设
戴 龙 军
一、"以德治国"的精神实质及"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
(一)"以德治国"的精神实质
学习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首要和根本的是要科学认识"以德治国"的精神实质。我们今天所说的"以德治国",是完全新型的社会主义的"德治"。它既植根于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优良道德传统,又继承和发扬了我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优良传统。我们可以从以下四方面理解其内涵:
第一,"以德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制度下治国方略的一个重要方面。社会主义的"德治"把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提高到治国方略的高度。第二,"以德治国"的根本目的,是要通过加强道德建设,把提高人的道德素质作为实现中华民族振兴的一个重要环节。第三,"以德治国",强调"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第四,"以德治国",对党政干部,提出了更高的道德要求。"以德治国",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道德准则,因此,"以德治国"首先是针对各级领导干部而提出的思想道德约束,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不仅要依法管理国家事务、依法行政,而且要以德管理国家事务,以德行政。
(二)"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法律和道德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一定社会存在的反映,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感召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法律和道德紧密联系,互相包容,在一定的条件下还会相互转化,但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法律的作用和道德的作用是不能互相代替的。只有法治和德治并举,才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治国之道。应当认识到,"德治"与"法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第一,"以德治国",并非是对"依法治国"的削弱,而是有利于"依法治国"的进一步加强。在一定意义上,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没有道德的法律,只能是建筑在沙滩上的建筑物,是不可能稳固的。道德的教化,在立法和执法的领域,主要是针对立法和执法人员的道德素质的,立法和执法人员提高了执法守法的觉悟和境界,就能够为他们自觉遵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方针,创造最良好的道德前提。
第二,"以德治国",并非是超越法制,而是在实施社会主义法制的同时,加强道德建设,实施德政和德教。法律和道德的作用是不同的。"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用法律规范的强制性和权威手段来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管理社会事务。"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道德是否有效,归根到底,只能取决于人们的道德责任心,即通常人们所说的"良心"。
第三,"以德治国",并非是否认"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而是使"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治国方略。因此,在强调"以德治国"的同时,决不能忽视"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因为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任何一个政权,都是不可能维持和巩固的;同时,如果忽视道德的作用,缺乏道德的教化,不以人民群众的道德素质的普遍提高为前提,一个社会的政治稳定和长治久安,也是不可能的。
二、贯彻"以德治国"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一)"以德治国"重在"官德"
江泽民同志关于"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其重要和首要方面即是要从党的建设的客观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自身的思想道德教育,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广大人民群众作出表率,切实担负起"以德治国"的领导重任。"以德治国",对承担着治理国家任务的各级领导干部即人们常说的"官"提出了更高的道德要求。为"官"者,必须有"德",且应不断提升其自身道德修养,才能通过言传身教,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达到治国安邦的目的。
为"官"要有"德",是以德治国方略的固有之义。以德治国首先要求执政党的党员干部通过道德教育的手段,以其说服力和影响力来影响和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觉悟。对承担着治理国家任务的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只有达到了相当的思想境界,具备了相当的道德水准,才能担当领导职务,也才能胜任领导工作。而领导干部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官德"建设对以德治国进程的影响和导向。"官"为民之表率,"官风"决定着民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是从群众中产生的,他们的道德行为应成为群众的楷模和标杆。领导干部对自己所倡导的道德身体力行,就会以自己的榜样和模范行动,来影响广大群众。相反,就不能做人民群众道德的表率,对人民群众的道德教育就成为空洞乏力的说教,以德治国就会遇到很大阻力。因此,以德治国重在"官德"。
(二)当前,领导干部队伍在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原因
当前,在领导干部队伍中,存在着一些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共产党人的思想道德规范格格不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胸中无术,目中无人。他们不学无术,眼中没有人民。虽自称为人民的"公仆",却将人民当草芥,视人民如膏粱,常行压民、榨民之实,什么人民的疾苦、群众的利益根本不在心上,他们的观念,从政就是为了当"老爷",就是为了耀祖光宗,吃香喝辣。第二,私欲膨胀,不择手段谋私利。弄个"公仆"当当,是进行风险投资,谋求一本万利。因此,他们拼命钻研关系学、厚黑学、"营销学",跑官、买官、卖官,"三分功夫于工作,七分心思忙关系",说假话、报假情、装假正经,只要有利仕途,有利升迁,有利谋取钱财,可以不择手段。第三,生活上追求腐朽。一些党员干部受资本主义、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影响,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淡漠,贪图享受,讲排场,比阔气,摆派头,搞攀比,欣赏和追求低级趣味,个别的还把"包二奶、赌博"等作为时尚,而津津乐道。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一些同志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不顾社会公德,不讲职业道德,不修家庭美德,造成了思想道德滑坡。二是改革开放以来,原来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过程中,新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体系还没有完全确立。三是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导致人们价值取向的多样化,致使一些缺乏政治鉴别力的党员干部的价值选择出现错位,进入误区。四是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忽视了党的革命传统和精神文明教育,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出现了精神空虚、信仰失落等现象。
(三)贯彻"以德治国"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建设的意义
江泽民同志关于"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是对我们党领导人民治国安邦基本方略的概括,是对古今中外治国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发展,对推进我国新世纪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第一,贯彻"以德治国"思想,加强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建设,是马克思主义的应有之义。道德是人们对于自身所依存的社会关系的一种自觉反映形式,是依靠教育、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信念的力量,用来调整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观念、原则、规范、准则等的总和。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极为重视道德的社会政治功能和经济功能,强调无产阶级政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创立并发展了一整套思想道德体系。在新的历史时期,江泽民同志提出"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是在继承无产阶级革命导师理论成果的基础上,立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要求,对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新发展、新贡献。
第二,贯彻"以德治国"思想,加强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建设,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能否在行动上真正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能否处理好党员干部个人利益同社会整体利益、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关系。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并不否定个人正当的利益追求,而是强调把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统一起来,把个人的人生目标与全党、全民族的共同理想和目标结合起来,把整个身心投入到党和人民的事业中去,为国家、为社会、为民族、为集体的利益,毫无保留地献出自己的聪明才智。要保持这样一种人生态度和精神状态,党员干部就必须按照"为人民服务"的要求,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地忠诚地实践"三个代表"。
第三,贯彻"以德治国"思想,加强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建设,是转变干部作风,增强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根本途径。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以来,我们的工作、生活环境已经和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新事物、新知识、新思想不断涌现。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发生了一些变化,从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的高度看,尚存在不少问题。与此同时,各种消极、腐朽的东西也沉渣泛起,影响人们的精神生活。面对权力、地位、利益的考验和金钱、物欲、美色的诱惑,如果党员干部能够自觉运用社会主义道德标准来约束和规范自己,就能永葆共产党人的本色。因此,领导干部在新形势下要加强党性锻炼,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注意以德修身,努力增强拒腐防变的抵抗力。
三、如何将"以德治国"思想贯彻到从政道德建设中去
道德规范发挥作用主要靠"自律",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途径是教育。但在利益多元化和价值观念多样化的条件下,单靠"自律"和教育尚不足以防止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发生。必须辅以严格管理,才能增强道德规范的约束力。为此,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的要求,加大党管干部的力度,使领导干部切实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不断增强遵守道德规范的自觉性,努力成为思想道德的表率。
第一,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要把实施"以德治国"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要求紧密联系起来,通过各种大众传播媒体,进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互关系的广泛、深入、切实、有效的宣传和教育,充分领会"以德治国"的精神实质,真正使"以德治国"的思想和理论深入人心。要进一步提高对"以德治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以德治国"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大检查、监督和纠正那些虽不违法但却不道德的行为的工作力度,大力推动全社会的道德建设、道德教育、道德修养和社会道德舆论的引导机制,使"以德治国"朝着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第二,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领导干部道德规范体系。从本质上说,领导干部的道德也是一种职业道德,是执政党、国家机构和全体公职人员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在公共行政领域所应遵循的道德要求,既包括作为个体的公职人员所应遵循的道德要求,也包括作为群体的各级党组织和各级国家机构所应遵循的道德要求。实践中,我们要将现有的领导干部道德规范加以充实和完善,并根据新形势,针对新问题,制定新的领导干部道德规范,并督促所有领导干部遵行。
第三,贯彻"以德治国"思想,加强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建设,要靠领导干部的自身努力。从根本上说,道德强调的是内在的自律。这种自律表现为通过不断地强化自身内在的道德良知,逐步养成道德责任感和道德评判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党和政府,本质上是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因而,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都必须按照领导干部职业道德原则的要求,自觉地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时刻注意以德修身、以德立威、以德服众,在道德修养方面成为民众的表率。
第四,贯彻"以德治国"思想,加强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建设,还要强化领导干部道德的监督机制。自律还要与他律结合,德治尚需和法治并行。从这几年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还没有完全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因此,要尽快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制度和机制。在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中,要认真贯彻德才兼备原则,将干部道德素质作为一条重要的标准;要加大监督力度,特别要加强主动监督,把监督的关口前移,把事前监督、过程监督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自律与他律紧密结合,必将有助于形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官德",从而推动以德治国方略的实现。
(该文发于《宁波法院调研》2002年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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